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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知产新闻速递(11·06)
来源: | 作者:天顿传媒 | 发布时间: 2020-11-06 | 8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宿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制作、运营“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

11月5日,宿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制作、运营“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也是本院审理的首起制作、运营“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

宿城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7月份,被告人王某、李某、郑某经共谋,未经著作权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授权、许可,通过购买、私自从互联网下载等方式取得“梦幻西游”游戏源代码以及地图、人物、音乐等素材,进行编辑、修改、测试等,制作“私服”游戏,命名为“82西游”,并上线运营。截至案发,被告人王某、李某、郑某收取玩家充值费、代理费、代理提成等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

被告人伍某明知“82西游”系“梦幻西游”的“私服”,仍接受被告人李某等人委托,对“82西游”的制作、运行提供技术帮助,按次收取费用。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明知“82西游”系“梦幻西游”的“私服”,仍向被告人王某等人交纳代理费,取得代理权,后向玩家推广“82西游”,分别收取玩家充值费人民币34万余元、9万余元。通过实施上述行为,被告人王某等六人分别非法获利30万余元至2万余元。

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六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其中被告人王某、李某、郑某、伍某、李某某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告人黄某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结合相关量刑情节,最终对被告人王某等六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

二、长阳科技与日本东丽达成合作协议 结束数年专利诉讼之争

11月4日,资本邦获悉,2019年10月,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丽”)以长阳科技(688299.SH)侵犯了其拥有ZL200780040088.8号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支付侵权赔偿金2,660万元。

长阳科技针对上述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诉,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而后长阳科技(688299.SH)和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丽”)一致同意撤回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相关专利的未决争议、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长阳科技也有意向从东丽获得东丽合法拥有的中国专利CN200780040088.8(专利发明名称: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以下简称“专利”)的许可,东丽愿意基于协议的条件将专利的许可授予长阳科技,经双方一致协商,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自签署日生效。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东丽向长阳科技授予专利(CN200780040088.8)以便其在中国开发、制造、使用、销售或分销专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反射膜产品),该许可是非独占、不可转让及不可再许可的(“许可”)。

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至2027年10月23日为止,“约定不起诉”条款除外(至2030年10月23日为止)。协议双方同意上述许可的许可费为人民币500万元(包括预提所得税),长阳科技应在协议生效日起九十(90)天(“约定支付日”)内,向东丽一次性全额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许可费,该许可费一经支付,不可返还。

且双方确认,在适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0月23日,任何一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不会再基于各自拥有的与反射膜相关的专利对另一方提起任何关于反射膜产品的专利侵权诉讼或仲裁。

三、WIPO公布全球出版业2019年度调查结果

202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了对全球出版业进行2019年年度调查的初步结果。

调查结果如下:

(1)共有17个国家报告了商业和教育出版部门产生的销售和许可收入总额。2019年的收入总额达641亿美元。美国报告的净收入最多(235亿美元),其次是日本(161亿美元)、韩国(62亿美元)、德国(56亿美元)和英国(54亿美元);

(2)其中,七个国家报告了2019年商业出版部门收入按销售渠道细分的情况,即实体店、在线和其他类别的收入情况。在线销售收入占整个商业出版部门总收入一半以上的国家是瑞典(1%)和英国(55.2%)。美国的商业出版总收入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网上销售(43.5%)。

对于大多数报告2019年此类数据的国家而言,实体店渠道产生的收入依然在商业出版总收入占据的比例最高。

(信源 公众号 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四、晚46天行动,华为移动开放平台HiAI被抢注,陷入数年商标争夺战

据澎湃新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显示,因为其核心芯片上的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方抢注,华为在申请商标无效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后,向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败诉。

HiAI是华为面向智能终端的AI能力开放平台,作为曾在麒麟970芯片上创新设计的移动计算架构,该系统目前已升级到HiAI 3.0,支持多终端共享AI算力。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HiAI作为第9类商品商标,目前仍处于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

2017年9 月 2 日,在德国柏林举行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上,华为正式发布了全球首款移动端人工智能芯片麒麟 970。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麒麟970芯片最大的特征,是设立了一个专门的AI硬件处理单元NPU(神经元网络)来处理海量的AI数据。这一华为的核心芯片采用了HiAI移动计算架构,AI性能密度大幅优于CPU和GPU。

同年9月,华为还向媒体展示其HiAI的人工智能特性。

公开资料显示,继2017年推出HiAI移动开放平台后,2018年,在麒麟980强劲AI运算力赋能下,华为推出HiAI生态2.0,提升开发集成效率;2019年 11月,华为发布了HUAWEI HiAI 3.0。

本次涉及的“商标侵权案”,是因为当华为想要申请HiAI商标时,发现合作伙伴已经“先行一步”。

中国商标网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9月25日,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代理机构,提交了HiAI第9类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9月14日,亮风台的申请获得注册公告,成功拥有HiAI第9类商标权。

而在2017年11月10日,华为通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HiAI商标用于第9大类商品和服务,在2018年7月予以驳回。

换言之,亮风台的申请比华为申请商标早了46天,也很大程度决定了其占据优势。

在发现HiAI商标被亮风台“抢注”之后,华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诉。

华为认为,亮风台的行为属于《商标法》(2014年)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之情形。

但在亮风台方面看来,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完全系善意:Hi,是英文“你好”的意思,AI是人工智能英文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Hi与Ai并非臆造词汇,均具有正面意义,同业者共同想到的可能性极高,不应因原告的庞大体量及市场影响力而受到特别优待,否则,难免有违市场自由竞争。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4月1日作出裁定:不支持华为关于亮风台的主张。但认为,亮风台基于除代理或代表关系外的其他关系,在应知或明知他人商标而将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等7类商品上进行注册,已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之情形。因而裁定诉争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因此,从此次裁定来看,亮风台注册的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设备等7项商品中无效,但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商品中,合法。

针对这个判决结果,一位华为内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华为正在与亮风台协商,毕竟是合作伙伴”。

五、全国政协来皖调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1月2日至3日,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曹健林率调硏组来皖,就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政协副主席李和平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在皖期间,先后赴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地调研,并与我省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交流,听取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改革部署,相关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调研组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紧密相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服务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要在科学应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大背景下,积极开拓思路、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提升“我们是知识产权宝贵创造者”的信心和勇气;要充分认识工作的复杂性,深入研判,认真总结各地有效经验,努力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

六、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产业化创新论坛在上海举行

2020年10月29日下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指导,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承办,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等合作举办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十一届学术年会——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产业化创新论坛”在沪成功举行。 

本次论坛以全球第四次工业革命和百年大变局当下为背景,围绕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布局数字产业应用场景、探索数字资产证券化及其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热点话题进行了研讨切磋。

主题演讲嘉宾论道环节,在协会常务副会长黄殿英的主持下,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玉玲为大家分享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辨析”的经典案例;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架构高级经理王楠为大家带来了“G边缘计算及其对人工智能相关产业的支撑与促进作用”的精彩演讲;中国银联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刘大江发表了“完善标准专利管理机制,推动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主题演讲;上海七印科技(原本区块链)CEO 吴鹏作了“‘知识产权+区块链’赋能开放式创新”的主题演讲;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汉之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余明伟也带来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方案”的主题演讲。(信源 公众号 IP浦东)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彻质量,做好标准实施有效性检验工作,是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开展高质量贯标认证的认识。要突出质量导向,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重点引导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创新型企业通过标准实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既“重扩面”又“促提质”。要突出企业自主,加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政策解读和业务宣讲,提高企业标准实施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逐步实现从“政府推”走向“市场要”。要突出贯标有效性,将有效性检验作为企业内审和认证机构外审的重要内容,对贯标前后知识产权质量变化和效益提升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现从“重形式”到“重效果”。

二、持续优化高标准贯标认证服务供给。要指导认证机构升级认证服务,将贯标有效性检验作为提升认证服务质量的核心内容。鼓励支持认证机构以服务承诺的方式,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发布高标准认证服务内容,吸引企业自主择优选择,接收企业监督反馈,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积极营造高质量贯标认证政策环境。要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导向,充分调动企业通过实施标准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得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支持认证机构通过升级高标准服务赢得市场,不得将认证机构成立时间早、市场规模大等作为硬性条件设置政策门槛形成垄断,影响公平竞争。

四、努力打造高水平贯标认证综合服务载体。要更好发挥学习平台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交流活动中的主阵地作用,持续完善学习平台功能和内容,加强宣传推广和多方联动,进一步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权威、公益、便利、开放的线上服务。要做好学习平台后台数据统计分析,持续跟踪掌握企业学习情况和内在需求,精准提供综合服务,支持升级认证服务,支撑企业创新发展。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0年10月30日

信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来源:知产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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