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参加医师定期考核是医师的法定义务。
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 2 年。
日前,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审核及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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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目前国内已有过半省份将定考结果与医师注册挂钩,两年内无定考合格结果的,无法变更至这些省份。河南在上个周期已经实现定考全覆盖,具备了挂钩的基础。今年即将开展新周期定考,而新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与医师注册挂钩,将是大概率事件。
●考核常见问题●
1同时两个省级注册执业地点,以哪个为主,还是两个省都要参加定期考?
2年周期内参加哪边都行。
2上次定期考核是助理的话,今年考过执业医师,明年1月份注册,不参加本次定期考核行吗?
不行,定考考的是人,不是考资格。
3有消息说以后定期考核改为3年一次,是真的吗?
《执业医师法》修改草案说的,以最终结果为准。
4在别省定考 可以注册到河南吗?
可以,各省的定考结果都认可。
5西藏没有医师定期考核,变更注册到河南怎么办?
不可以变更。
6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还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吗?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即本周期考核不合格,不需要进入业务水平测评环节。
7医院已经开展了医德考评,还要重新进行职业道德考核吗?
医疗卫生机构可将已完成的本机构年度考核和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定依据,登记到定考系统中;但医师仍需完成自我评估,并进行人文医学知识测评。
考核不合格的后果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直接影响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间接影响
目前医师、护士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已经覆盖全国,定考信息与注册信息打通,全国已经实行医师、护士和医疗机构电子证照,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大众查询医师注册和定考信息越来越便利,定考信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征信系统。医师暂停停业、注销注册等信息在政府征信系统中长期留存,形成负面评价。
2、行业竞争力。缺失定期考核经历本身即是竞争力不足的表现,遇到就职、竞聘、晋升职级职称、评优评先等情况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3、执业风险。医师有受到行政处理的可能,并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增加被动因素。
4、自由执业权。部分省份已将定期考核结果与医师执业注册挂钩,凡2年内无定考合格记录的医师,省外转入省内的一律不接受,省内医师直接注销注册。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还可能有其他影响,不再一一赘述。请及时关注当地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