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通知,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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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北京市卫健委官网
此次职称评价工作明确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表现突出、获得记功(或同层次表彰)以上奖励(或表彰)的医务人员,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
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集中核酸检测期间,直接参与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三倍计入下农村基层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
参与职称评价工作须符合以下条件:
公示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及以上。公示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2年内申报资格。
论文
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此外,本次职称评审工作中还增加了论文查重环节,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政策倾斜
对援疆、援藏、援青、援外等执行公派任务的人员,派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在援助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
向儿科、产科、全科、康复科等专业进行倾斜。
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成为推荐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
编外人员申报
有关单位推荐编外人员晋升时要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的推荐标准,编内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不得挪用。
编外人员较少且编外人员申报指标紧张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经主管部门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请示汇报。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参加评审,可暂免到农村、社区服务,在答辩评审时,将根据其所在医院的规模、专科特色,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教学方面适当放宽。
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
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 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网上申报
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将委托评审函、承诺书、指标函等报送至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章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要求,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来源:北京市卫健委官网、好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