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字
第一条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字、已明令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字形规定的旧字形,以及汉语拼音和外文等方面的差错。
第二条 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合称。错字,指像字但不是字,规范字典里查不出的字;别字,指把甲字写成乙字,规范字典里虽然有,但用在这里不当的字。
第三条 错字虽然与正字形似,但不是字,比较容易判别;而别字则不同,或者形似,或者音同,或者义近,似是而非,判别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判别别字,要从字义人手。现将常见的词语中一些较难界定的别字列举如下(括号里的字是错的):
和蔼(霭),安(按)装,酒吧(巴),暴(爆)发户,炮(爆)羊肉,凋敝(蔽),奴颜婢(卑)膝,金碧(壁)辉煌,明辨(辩)是非,辨(辩)析,辨(辩)证施治,心胸褊(偏)狭,针砭(贬)时弊,治标(表)不治本,濒(频)临,赌博(赙),脉搏(博、膊),按部(步)就班,战略部(布)署,兴高采(彩)烈,璀璨(灿),最高检察(查)院,察(查)言观色,惊诧(咤),一刹(霎)那,万古长(常)青,不齿(耻)于人类,相形见绌(拙),川(穿)流不息,串(窜)门,吹毛求疵(刺),氽(川)丸子,精粹(萃),催(摧)化剂,戴(带)罪立功,虎视眈眈(耽),担(耽)心,殚(惮)精竭虑,挡(当)车工,变速挡(档),到(倒)底怎么样,马镫(蹬),真谛(缔),玷(沾)污,间谍(牒),通牒(谍),大名鼎鼎(顶),装订(钉)书籍,纱锭(绽),度(渡)假村,举一反(返)三,成绩斐(蜚)然,凑份(分)子,省份(分),年份(分),水分(份),分(份)量,名分(份),分(份)内,分(份)外,辈分(份),竹竿(杆),麦秆(杆),金刚(钢),横膈(隔)膜,沟(勾)通信息,勾(沟)结敌人,变卦(挂),诡(鬼)计多端。
第四条 图书中应当使用《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中的简化字。横线左侧的字不能作为横线右侧的字的简化字:代-戴,付-副,干-赣,笈-籍,亍-街,兰-蓝、篮,令-龄,另-零,欠-歉,蒜-算,仃-停,太-泰,午-舞,圹-塘,予-预,迂-遇,园-圆,正-整,咀-嘴等等。“桔”(音jié)不是“橘”的简化字,只用于“桔梗”、“桔槔”,不能代替“橘”字。
第五条 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对几个字作了调整。该表的说明中指出:“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哕’。‘瞭’字读‘liâ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据此,“叠”字的“重叠”(一层加一层)义,例如“叠石为山”、“层见叠出”、“折叠”、“叠床架屋”、“叠翠”、“叠罗汉”、“叠印”、“叠韵”、“叠嶂”、“叠彩山”等词语,不得使用“迭”字。“覆”字的翻倒义,如“覆巢”、“覆灭”、“覆亡”、“覆辙”、“覆被”等词语,不得使用“复”字。“像”字用于人物图像、好像、相似等义,例如“肖像”、“录像”、相像”、“好像”、“像话”、“像样”等词语,不得使用“象”字。“哕嗦”的“哕”和作为助词的“哕”,不可使用“罗”字。此外,藉,简化为“借”,如“藉口”“凭藉”应作“借口”“凭借”;但“慰藉”“狼藉”的“藉”仍用“藉”。“萧条’、“萧索”的“萧”没有简化为“肖”;用于姓氏,随原稿,不计错。
第六条 凡用繁体字排版的图书,在用简化字本翻排繁体字本时,必须对应准确。特别是那些古代就有、现在作为简化字的传承字,在翻排繁体字本时不得误用,如:“党项”的“党”不得用“黨”,“长征”的“征”不得用“徵”,洞山良价(人名,佛教曹洞宗的创始人之一,“价”,音jiè)的“价”不得用“價”,“南宫适”(人名)的“适”(音kuò)不得用“逋”,“万俟”(姓氏,音Mòqí)的“万”不得用“萬”,“体夫”(抬棺材的人)的“体”(音 bèn)不得用‘髓”,“人云亦云”的“云”不得用“雲”,姓种的“种”(音chóng)不得用“種”,作为乐器的“筑”不得用“築”,允准的“准”不得用“凖”,“窗明几净”的“几”不得用“幾”,“白术”的“术”(音zhǘ)不得用“術”,等等。误用的繁体字应视为错字。
第七条 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要求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规定“从实施之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随后,国家语委根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1956年3月恢复“阪、挫”2字。1986年10月恢复“诉、讌、晔、詟、诃、鳝、纳、划、鲙、诓、雠”11字。1988年3月恢复“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15字。3次共恢复28字,这些字不作为异体字对待。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本细则再放宽两点:一是引用古籍的文字,尽可能使用通用字,但个别容易引起歧义的可使用异体字;二是该《整理表》中原只限于姓氏使用异体字,用在名字中也不计错。如:镕、淼、榘、邨、珮等。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1988年7月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要求,汉语拼音的拼写以词为单位连写,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应拼写为“Zhongguo Shehui Kexueyuan”,不可拼写为“ZhongguoShehuiKexueyuan”,也不可拼写为“Zhong Guo She Hui Ke Xue Yuan”。转行规则参照英文,必须在一个完整的音节处转行,并加转行线“一”(占一个汉字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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