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附则
第六十一条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计算方法按照2004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力求照顾到各个学科,但是,所列举的问题远不可能涵盖所有内容,比如,自然科学名词、学科符号、外文、译名差错的判别依据,事实性、知识性、一般政治性差错的判别依据等,由于资料的不足和技术上的困难而暂缺。
第六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拟制,并邀请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若干专家参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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